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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辦事細則 第10條

技正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整合性國際合作事項。 二、關於整合性科技專題研究、科技發展籌劃及學術研討事項。 三、關於整合性技術業務文稿、計畫及作業規定之覆核事項。 四、關於人員出國開會、考察計畫項目彙編及報告管考事項。 五、關於實習、參觀及研習之協調及規劃事項。 六、本局有關之合作研究試驗計畫、委託或受委託研究計畫之研究試驗人 員使用本局實驗室及儀器設備之協調管理事項。 七、關於業務資訊化之規劃、推展、分析、設計、維護、測試及相關資料 之處理等事項。 八、關於電腦軟體、硬體設備需求之審查及網路之管理、運用、操作及維 護事項。 九、關於各單位資訊作業及委外業務之協助、協 調聯繫事項。 十、關於資訊安全之規劃及執行事項。 十一、關於圖書管理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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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