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用人費待遇支給辦法 › 第2條

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用人費待遇支給辦法 第2條

麻經處於籌劃年度預算以前,擬訂年度合理之用人費率,報由本署轉請行 政院核定後,據以計算其年度用人費支付限額。 用人費包括之項目、用人費率及用人費支付限額計算方法,由本署會商行 政院主計處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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