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用人費待遇支給辦法 › 第7條

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用人費待遇支給辦法 第7條

麻經處屆至年終決算除因人力不可抗拒或經營所不能控制之原因,經層報 行政院核准者外,其未能達成預定營運目標或用人費實際支出總額超過當 年度用人費支付限額時,本署應對麻經處處長課以嚴重責任。其經費超支 部分,由本署及行政院主計處、人事行政局商定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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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