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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用人費待遇支給辦法
› 第3條
行政院衛生署麻醉藥品經理處用人費待遇支給辦法 第3條
麻經處員工待遇之計算標準,由本署按職務職稱資歷位置等級薪給,換支 用人費薪點。薪點折算薪額,由本署在麻經處用支付限額內定之。但薪點 折算薪額之最高標準,應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前項薪點依附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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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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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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