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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第5條

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目標之研訂、策劃及協調。 二、綜合企劃與管考之規劃及推動。 三、組織結構、功能與其調整之研析及規劃。 四、國民健康促進相關法制、訴願及國家賠償事務之辦理。 五、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與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之管理。 六、國民健康促進有關國際合作之規劃、協調及推動。 七、國民健康資訊作業管理與維護。 八、其他有關企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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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