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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處務規程 第6條

癌症防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檳榔健康危害防制之規劃及推動。 二、防癌宣導教育與預防措施之規劃及推動。 三、癌症篩檢之規劃及推動。 四、癌症診療品質促進之規劃及推動。 五、癌症病人病友支持服務與安寧療護之規劃及推動。 六、癌症相關資料庫之規劃、建置及管理應用。 七、癌症防治教育訓練、研究與交流之規劃及推動。 八、其他有關癌症防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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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