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第8條

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8條

請頒本獎章案件核定前,原推薦之機關、單位、團體,如發現請頒人職務異動或足以影響本獎章請頒資格之情事時,應即通知本部,必要時並得撤回推薦。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衛生福利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