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 第16條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16條

醫療(事)機構申請員工薪資貸款,應檢附金融機構規定之相關憑證及證明文件,向各承辦金融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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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