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 第15條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第15條
第 二 章 同意事項之召集及決議
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自收受同意事項之通知,逾二個月未召集部落會議時,申請人得申請關係部落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代行召集。但該公所為申請人時,應轉請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行召集;該公所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同為申請人時,應轉請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代行召集。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意事項之召集及決議」的其他條文
第12條
部落會議議決同意事項,其召集之程序及方式、出席會議之資格、會議程序、議決門檻等事項,除其他法…
第13條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向同意事項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召集部落會議:一、同意事項之計…
第14條
關係部落依下列原則認定之:一、同意事項之座落地點或實施範圍,位於該部落之區域範圍者。二、同意…
第16條
申請人於部落會議召集前,應以公聽會、說明會或其他充分而有效傳遞資訊之適當方式,向關係部落之部…
第17條
部落會議主席應於召集前十五日,以書面通知原住民家戶及申請人。前項通知應載明下列事項,必要時得…
第18條
部落會議之會議程序如下:一、部落會議主席宣布開會並指定記錄人員。但部落會議主席未出席或代行召…
第19條
部落會議議決同意事項,以部落全體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原住民家戶代表過半數贊成,為通…
第20條
部落會議應作成會議紀錄並附簽到簿。前項會議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一、部落名稱及召集事由。二、…
第21條
關係部落得聯合召集部落會議議決同意事項。前項部落會議,由關係部落之部落會議主席互選一人召集並…
第22條
為確保申請人履行其同意事項之共同參與或管理、利益分享機制,相關主管機關得以下列方式處理:一、…
← 第14條
看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全文
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