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 第7條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第7條

警察人員合於警察人員警正以下及警察機關一般行政人員危勞職務退休年齡標準表規定降齡屆齡退休者,於退休時,除依第五條第五款發給退休補助費外,並發給特別給付金;其核發標準為每提早一年發給新臺幣六萬元,最高以新臺幣三十六萬元為限。 前項特別給付金所需經費,由警政署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中華民國六十六年九月一日以後至八十年七月二日以前,合於當時警察人員警正以下具有危險及勞力等特殊性質職務降低退休年齡標(基)準表規定降齡命令退休者,準用第一項規定發給特別給付金。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警察人員互助共濟業務之規劃督導,由內政部警政署(以下簡稱警政署)組織互助共濟委員會辦理。前項…第3條警察人員互助共濟範圍,為各級警察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員工。第4條各級警察機關、學校編制內之員工,應一次繳納互助俸額百分之十作為互助基金;並每月繳納互助俸額百…第5條警察人員互助共濟事項規定如下:一、員工死亡公賻。二、員工終身失能退休公濟。三、員工眷屬喪葬補…第6條參加互助共濟員工,遇有前條各款事故之一者,其公賻、公濟及慰藉金、補助費等核發標準,以互助人當…第8條第五條第二款所稱失能退休公濟,指發生失能事實而不能從事本身工作,依法退休者;第四款所稱因公受…第9條員工死亡公賻金之領受人,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之規定辦理,如無領受人時,得由原服務機關請領…第10條請領公賻、公濟金,應由死亡員工法定領受人或失能員工本人,填具申請書報由服務機關核轉互助共濟委…第11條申請各項互助共濟事項及特別給付金之給付者,應依下列規定日期起算三個月內為之,逾期以棄權論。一…第12條各級警察機關、學校之會計、出納單位應於發放薪津時,扣收當月互助基金、互助金,連同員工薪餉冊副…第13條辦理互助共濟事項,如有舞弊者移送法院究辦。第14條為使互助共濟事業有效推行,得就偵破刑案及辦理經濟案件等獎金中提繳部分金額充作互助金,其提繳比…第15條員工遭遇特殊情形致申請補助案件過多,基金不敷支應時,得由互助共濟委員會通過後,簽准臨時加收互…第16條員工自警察機關離職,其已繳之互助金,無論在參加互助期間已否領受補助費或慰藉金,一律不予退還。第17條申請各項互助共濟事項及特別給付金,應附繳之證明文件,如附表三。第18條警察機關全體員警支領一、二、三級警勤加給者,每月按其警勤加給百分之四.五扣繳,充作工作獎助金…第19條警察機關為獎勵現職一般行政人員、技術人員及雇員協助警察工作,其依規定未支領一、二、三級警勤加…第20條工作獎助金之保管核發,應與第四條規定之互助基金及互助金分別管理。前項工作獎助金如有餘裕,而互…第21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6條看 警察人員互助共濟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