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 第9條

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9條

前條第一款設置計畫書,應載明或附具下列事項、資料: 一、護理機構名稱、設置類別、申請人、組織架構、人員配置或其他相關基本資料。 二、設置目的、當地資源概況、服務對象之條件、服務區域、病人轉介流程、服務品質管理及營運後三年內機構業務預估。 三、機構地址、總樓地板面積及樓層平面配置圖。 四、經費需求、來源及使用計畫。 五、設置進度、預定開業日期及收費。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