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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應停止或回復出進口人輸出入貨品者,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得委託海關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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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