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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核辦法 第3條

公務機關應至主管機關指定之系統平臺,提出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但有特殊情形者,得經主管機關同意以其他適當方式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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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