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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 第1條
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特殊教育法
第三十八條
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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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看 身心障礙學生無法自行上下學交通服務實施辦法 全文
第2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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