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
› 第6條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 第6條
專業團隊之合作方式及運作程序如下: 一、由相關團隊成員共同先就個案討論後再進行個案評估,或由各團隊成 員分別實施個案評估後再共同進行個案討論,作成評估結果。 二、專業團隊依前款評估結果,透過會議,確定教育及相關專業服務之重 點及目標,完成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三、個別化教育計畫之執行及追蹤評鑑,由與個案最密切之專業團隊成員 在其他成員之諮詢、指導或協助下負責為之,或由各專業團隊成員分 別負責為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5條
看 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設置與實施辦法 全文
第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