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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 第124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五款、第六款之規定,軍法警察官於必要時,亦得為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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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