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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演習訓練場域通報辦法 第8條

軍事機關因故停止、提前結束或取消全部或一部演訓場域及期間,應即通知受通報機關。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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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