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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 第37條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其所服務之機構,遇有緊縮編制或改組時,得優先保留其職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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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