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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使用辦法 第8條

軍用機場管理單位應於目標年度概算送行政院前,將該年度需求計畫書提送噪改小組審查,並陳報審議會審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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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