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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35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施行,及一百零五年十月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二日施行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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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