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 第25條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25條

第 四 章 總用人費及薪資
農會實施單一俸給制,編制員工除薪資外,不得支領任何津貼。但執行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且訂有發放農會編制員工獎金之計畫者,不在此限。 編制員工每月薪資,應依農會編制員工薪點表(如附表六),以其職等職級對應薪點計算之。 編制員工升點至所屬職等最高薪點時,得繼續升五薪點年功點,已支年功點者,升等後按其原年功薪點支薪。 農會總幹事、主任秘書、秘書及依法設置之各部門主管,其每月薪資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總幹事:以其薪點增加百分之三十後計給;農會上年度決算虧損者,以其薪點增加百分之十五後計給。 二、主任秘書、秘書及依法設置之各部門主管:以其薪點增加百分之十後計給;農會上年度決算虧損者,以其薪點增加百分之五後計給。 代理總幹事、主任秘書、秘書及依法設置之各部門主管職務連續十個工作日以上者,在不重複加計原則下,得自實際代理日起,以其本職薪點依實際代理日數辦理薪點加計。
AI 白話解釋

引用本條的條文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2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4條農會為因應組織變更、精簡員額、減少用人費用開支,或為強化人力素質提升競爭力,於財務狀況許可時…第80條農會依本法第四十條第二項第五款規定,分配理事、監事及工作人員之酬勞金,應按薪點比例分配之,理…

「總用人費及薪資」的其他條文

第23條農會每年應按上年度總收益,依農會總用人費計算表(如附表五)計算並提撥總用人費。直轄市區農會依…第24條農會員工總用人費包括薪資、退休金、優退金、職業災害補償、資遣及撫卹準備金、久任獎金、應休未休…第26條每一薪點折合通用貨幣之比率(以下簡稱薪點折合率),應以當年度農會員工總用人費除以上年度決算時…第27條農會因業務需要進用之特約人員,其相關人事費用應編列於用人部門之用人費或業務費,當年度可支應金…第28條農會員工之工資不得低於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公告之基本工資。第29條農會員工之薪資按月計算者,任職未滿一個月時,該月薪資按實際在職日數比例計給。農會員工支薪之起…第30條農會當年度總用人費有賸餘時,得併同各機關、團體撥給農會之各種獎金,提撥為員工獎勵之用。農會為…
← 第24條看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全文第26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