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 第3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3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以下併稱信用部)收受之各種存款,應依中央銀行所定比率提準備金。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