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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 第9條
農會漁會信用部各項風險控制比率管理辦法 第9條
信用部辦理購置住宅放款及房屋修繕放款之餘額不得超過存款總餘額百分之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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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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