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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獸醫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2條

所長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所長襄助所長處理所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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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