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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畜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5條

遺傳生理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畜產生物資源之品種管理與產業利用、資源樣本典藏方法之研究及國家種原庫之維護管理。 二、種原資源收集、鑑定、保存、推廣評估、育種改良技術創新及育種知識庫應用之研究。 三、經濟動物遺傳多樣性利用、永續經營技術開發及種畜禽性能基因選種平台建置之研究。 四、種畜禽商業品系遺傳性疾病或基因缺陷之檢驗分析研究。 五、畜禽人工生殖科技、細胞核轉置、基因編輯及幹細胞關鍵性生物技術之研發試驗。 六、畜禽做為生物反應器建立分子牧場之相關技術平台研發、建構、管理及營運研究。 七、畜禽系統生理、生殖生理及環境生理之試驗研究。 八、其他有關遺傳生理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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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