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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3條

勞保局依前條辦理扣繳不成功者,經該局將扣繳不成功名冊上傳至其建置之資訊系統線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後,農會得下載列印轉知農民。 屬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連續六個月扣繳未成功,視同自願停止提繳者,由勞保局以書面通知農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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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