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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 第8條

有關各項成績之平均及百分比計算,均取小數點後四位數,第五位數以後捨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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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