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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法 第33條

死亡報告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及其他關係人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之規定,經人舉發屬實者,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法以罰鍰提成獎 給舉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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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