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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組織暫行條例 第46條

保民大會開會時,保長副保長對於與本身有利害關係之事件,應行迴避, 由大會推舉臨時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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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