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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29條

第五條第一款第三目淨值變動表,指醫療財團法人之永久受限淨值、暫時受限淨值及未受限淨值項目變動情形之報告,應依永久受限、暫時受限及未受限三類,分別列示本期稅後餘絀、受限淨值提撥、限制解除轉出、限制解除轉入、淨值增加(減少)總額、期初淨值及期末淨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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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