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醫療法 › 第16條

醫療法 第16條

私立醫療機構達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一定規模以上者,應改以醫療法人型態設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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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