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 第28條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28條

本辦法所定應檢具之申請資料有缺漏者,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AI 白話解釋
← 第27條看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全文第2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