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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 第32條

本辦法除第二條附件一自發布日施行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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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