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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條例施行細則 第5條

本條例第四條所定考績項目,應詳列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績表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考核評鑑表內,考績官須按時記載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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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