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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53條

遇下列慶典節日,軍艦應行全艦飾,如值疾風暴雨時,以艦飾代之或全行省略: 一、國慶日。 二、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三、軍人節日。 四、向總統致敬之日。 五、向外國元首、皇儲致敬之日。 六、依命令行全艦飾之節日(含本艦艦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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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