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 第15條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第15條
因修建房屋、道路、溝渠、埋設管線等工程或其他事故損壞依法設置之電信設備者,應負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之施工,除緊急事故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者外,應於開始施工七日前,書面通知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攜帶管線圖面資料到場指明電信線路設置位置,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不到場指明或雖到場指明而指明不正確者,施工者不負損壞賠償責任。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電信線路之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依本辦法規定辦理;但當事人另有協議者,依其協議辦理之…
第3條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為請求第一類電信事業或公設專用電信設置機關〔以下簡稱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
第4條
本辦法所稱電信線路,係指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所設置之管、線及其相關設備構成之線路系統。
第5條
請求遷移電信線路者,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向該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為之:一、請求人姓名、地…
第6條
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收到前條所定之請求通知後,應即參酌請求人預定之會勘日期,商訂日期進行會…
第7條
請求遷移電信線路者,除本辦法另有規定外,應負擔全部遷移費用。
第8條
既設電信線路通過請求人自己或他人之土地,致自己土地使用收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土地所有權人、合…
第9條
電信線路經過公私有土地之上下,其非該土地所有權人、合法占有人或使用者等請求遷移,並經電信線路…
第10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辦理道路工程而須遷移者,其相關線路遷移費用依下列規定辦理:一、辦理國道、省道公…
第11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辦理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共設施建設、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必須永久遷移者,電信線路所…
第12條
電信線路因配合鐵路或捷運系統之建設必須遷移改善者,其所需遷移費用依鐵路法、大眾捷運法相關規定…
第13條
其他管線單位因維修或建設需要,要求遷移電信線路,經電信線路所屬機關(構)會勘受理者,所需遷移…
第14條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依照原有線路型式、數量計算之。計算遷移費用時應以材料費、人工費、運屯費、道路…
第16條
電信設備遭受損壞時,賠償費用之計費方法準用第十四條規定辦理。
第1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14條
看 電信線路遷移費用及電信設備損壞賠償負擔辦法 全文
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