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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 第9條

政府應協助電腦網路分級服務機構,進行電腦網路內容觀察、分級標準詞 彙之檢討、等級評定及申訴機制之建立。 政府主管機關應輔導或鼓勵電腦網路服務提供者建置電腦網路內容分級機 制。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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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