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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 第8條

電視節目無前四條所列情形,適合一般觀眾觀賞者,得列為「普」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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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