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33條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33條
第 五 章 漁獲數量限制或配額
捕撈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依漁船實際出海作業月數占全年度之比率核給當年度配額;已核給配額者,依比率收回其配額;當年度無配額可收回時,應減少該船下一次許可之年度配額: 一、主管機關處分收回漁業證照一個月以上。 二、遭外國政府扣押在港內。 捕撈漁船經核准以出租方式對外漁業合作期間,不核給漁獲配額。已核給者,主管機關依核准對外漁業合作月數占全年度之比率收回當年度配額;當年度無配額可收回時,應減少該船下一次許可之年度配額。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漁獲數量限制或配額」的其他條文
第29條
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所定有配額限制之魚種(以下稱配額限制魚種),於本辦法指大目鮪。
第30條
我國於太平洋海域之年度漁獲總配額(以未處理之全魚重量計,以下稱配額者,亦同),及各捕撈漁船之…
第31條
捕撈漁船取得當年度作業許可者,始得核給當年度配額。未取得全年度作業許可者,依許可月數占全年度…
第32條
捕撈漁船所捕配額限制魚種或北太平洋紅肉旗魚之漁獲量,不得超過該船當年度之單船許可配額;超過者…
第34條
小釣船不得以大目鮪為主要漁獲物。前項所稱以大目鮪為主要漁獲物,指漁船六個月內之大目鮪漁獲量,…
第35條
鮪延繩釣漁船依第十八條規定與其他漁船互換作業洋區或作業組別,其後續許可期間之漁獲配額為對方尚…
第36條
大釣船在太平洋各漁區之大目鮪配額得自行轉移,並報主管機關備查;轉移後,該船於WCPFC公約海…
第37條
大目鮪組漁船之大目鮪配額,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由鮪魚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轉讓予其他大…
第38條
長鰭鮪組漁船之大目鮪配額,得由鮪魚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與其他長鰭鮪組漁船相互轉讓不…
第39條
主管機關得視當年度漁獲配額使用情形,公告可申請分配之大目鮪或黃鰭鮪配額。申請前項配額者,大目…
第40條
捕撈漁船配合主管機關執行相關試驗研究或管理措施者,主管機關得另核給獎勵配額。大目鮪組漁船於東…
第41條
鮪延繩釣漁船於WCPFC公約海域作業,除季節捕鯊組漁船外,不得以鯊魚為主要漁獲物。前項所稱以…
第42條
鮪延繩釣漁船於IATTC公約海域作業,其單一航次平滑白眼鮫之漁獲量,不得超過於IATTC公約…
← 第32條
看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
第34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