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38條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38條

長鰭鮪組漁船之大目鮪配額,得由鮪魚公會協調,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與其他長鰭鮪組漁船相互轉讓不同漁區之配額;轉讓後,該船於太平洋之配額總數應與轉讓前相同。
AI 白話解釋
← 第37條看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第3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