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10條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10條
取得北長鰭鮪組作業許可之漁船船數,未達當年度船數限額時,主管機關得公告由取得南長鰭鮪組或大目鮪組作業許可資格者提出申請,不受
第八條
申請期限規定之限制。 取得東大西洋黑鮪組作業許可之漁船船數,未達當年度船數限額時,主管機關得公告受理申請,不受
第八條
申請期限規定之限制。 申請前二項作業許可之漁船,超過船數限額時,由鮪魚公會以公開公平方式抽籤排定順序,報送主管機關依序遞補許可。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9條
看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
第1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