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8條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8條
申請漁船次年度作業許可者,應檢具
第六條
規定之文件,依下列程序及期限辦理: 一、經營者為台灣區遠洋鮪延繩釣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鮪魚公會)會員者,應於當年度九月十五日以前向鮪魚公會登記,由鮪魚公會依作業組別彙整後,於當年度九月三十日以前報送主管機關。 二、經營者非為鮪魚公會會員者,應於當年度九月三十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 三、我國籍運搬船之經營者,應於當年度九月三十日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7條
看 鮪延繩釣漁船赴大西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
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