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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公民營機構興建營運垃圾焚化廠作業辦法 第24條

垃圾焚化廠興建及營運期間,主辦機關應協調民意、排除抗爭。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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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