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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軍民航空器迫降空軍基地管理辦法 第2條

凡經核准進入台北飛航情報區之外國籍、大陸地區軍民用航空器及我國民 用航空器,因故迫降空軍各基地時,均適用本辦法。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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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