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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軍民航空器迫降空軍基地管理辦法 第5條

民用航空器經核准迫降時,前條負責處理單位應與基地內之民航或警察等 相關單位,協調共同處理;若無相關單位,應協調地區警察單位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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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