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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教人員福利互助辦法 第26條

申請喪葬互助補助之親屬,如已參加不適用本辦法之其他機關福利互助, 而該互助由政府負擔部分經費者,不得申請補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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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