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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輔導準則 第7條

輔導中小企業之目標如左: 一、促進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合理化與生產技術現代化。 二、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 三、融通資金,協助中小企業創業與發展。 四、鼓勵中小企業合併,擴大企業規模,或促成合作,提高競爭能力。 五、促進公、民營大型企業輔導中小企業建立健全之中心衛星工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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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