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 第19條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第19條
各班導師根據生活綜合紀錄卡之記戴,應針對學生缺點,督導改進,除每 學期彙送訓導處外,並於可能範圍內,舉行家庭訪問、及與學生家長或監 護人聯繫。如平時發現學生有其他特殊之事項,應即時通知家長。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8條
看 中等以上學校導師制實施辦法 全文
第2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