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 第29條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第29條

請領退休金、撫卹金、撫慰金或喪葬費之權利,自該請求權可行使時起算,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不能行使者,自可行使時起算。
AI 白話解釋
← 第28條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全文第3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