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第8條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8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組長三人至五人,組員若干人,均由召集人就行政 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及其他相關機關現職人員派 (聘) 兼之 。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更新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